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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邀请公告

评分标准

评委须知

宣传规定

采访须知

工作自律书


2005中国小姐风采大赛
评委须知
(本规定与守则适用于所有轮次的比赛)

 

尊敬的各位评委:
 
  非常感谢您能拨冗参加本次2005中国小姐风采大赛的评审工作。当然,我们也更希望您能保证本次评选活动在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状况下进行,以维护本次比赛的评选的权威性。为了更好地维护本次大赛的评审秩序,所以我们也制订了一些规则,请各位评委务必遵守,并谅解其中部分比较严格的要求。

 1 各位专家评委在本次评选过程中,应廉洁清正,秉公评判,避免权威意识、长官意识等独断意见或指导意见;

 2 所有评委组成评委会,本次评选活动的全程,我们将不设评判长,一切评选结果以分数为准,有争议处将以“同意Vs.不同意”少数服从多数(每人一票,不可弃权)为表决确定原则;

 3 各位评委之亲属、学生、朋友一律不得参与本次评选,或者评委可事先提出回避,因为无论是否属实,“舞弊”的嫌疑,我们都是不愿意看到的;

 4 所有评委在本次评选过程中,应尽量避免和任何选手或选手之陪同人员交谈(现场按规则提问除外),以免引起他人不必要的误解;

 5 在评选过程中,评委应按规则谨慎提问或点评,请尽量避免有任何倾向性表述,提问者应使用本次评选的指定语种(普通话);

  在评选过程中,评委应保持独立状态,同时也为给选手提供更稳定的环境,故尽量不要有交谈、私语等;

 7 评选过程中,如有疑问,可在评选间隙(如选手交替间隙或赛场休息)向工作人员提出,并由本次评选活动的承办方人员进行解释;

 8 在休息时间内,我们有指定的地点,给评委以休息的空间,也务必请各位评委避免接触任何选手或其陪同人员,亦请避免和非评委人员(包括主办方或承办方人员)讨论某个或某几个选手状况;

 9 所有评分表格将按评比项目次序进行发放,评委应在每张正式评分表上签字确认,再由工作人员收取,请各评委尽量避免漏填、误填等情况的发生,本次评审备有草稿表格,供做笔记;

 10 评委可接受采访,并根据自己的意见接受任何访问,但也请避免透露本次参赛选手的评分资料、选手资料和讨论会议内容。因为这些相关内容,我们已经和选手相互确认进行有限发布;

 11 由于本次比赛的高规格,因此,我们也希望所有评委能在评审期间衣着正式、整洁;

 12 请各位评委按预定时间到达评审地点,一般来讲是比赛开始时间提前45分钟,因为事先,我们将有个评委会议,亦请各位能够谅解。

 13 如有个别评委给评选造成不良影响,大赛及分赛区将可能会采取一些维护大赛评审秩序的行为,也请各位谅解。

  以上守则内容,我们将在比赛前45分钟发给各位专家评委,如在比赛前各位评委未提出异议,我们即认为阁下已确认上述内容。

  最后,我们再次感谢您参加2005中国小姐风采大赛分赛区的评审工作,您的到来使得我们的比赛更加熠熠生辉。

 

(2005中国小姐风采大赛组委会秘书处)

 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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